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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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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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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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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》第6、7、8条
《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》第17、20、23、24、25、26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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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主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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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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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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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-受理-资格审查-决定-公告-颁证-定期审查-资质延展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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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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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 1.填写安评资格申请登记表 2.申请报告(含单位基本情况,相关软、硬件技术装备情况,个人执业资格情况和相关业务工作情况) 3.当地地震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资质单位定期审查 1.填写审查报告 2.工作情况总结 资质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 填写变更申请书(窗口办理) 资质延展申请
1.填写资质延展申请书
2.工作情况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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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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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质审批二十二个工作日,其它各十五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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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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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不收费;颁证费、公告费按省规定收取;现场测试费,由申请单位按实际发生的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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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
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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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条件的,颁发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;不符合条件的,书面通知申请单位,并说明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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