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中国地震局《关于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结果的通报》的通知
滁州、淮北、铜陵、淮南市地震局:
现将中国地震局《关于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结果的通报》(中震防发〔2010〕68号)转发给你们,希望各有关单位以此为新的起点,再接再厉,开拓进取,不断丰富科普内容,创新科普宣传形式,加大科普宣传力度,切实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,为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。
二○一○年八月十二日
关于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
认定结果的通报
(中震防发〔2010〕68号)
根据《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和认定管理办法》(中震发防〔2004〕122号)文件精神,中国地震局于2010年7月27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了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评审会议,对9个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。经核准,认定7个符合条件的单位为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。现将认定结果通报如下:
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(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)、南昌市东湖区科普安全宣教中心(江西省)、滁州市地震科普馆(安徽省)、淮北地震台(安徽省)、铜陵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(安徽省)、沈阳市实验学校(辽宁省)、淮南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(安徽省)。
希望获得认定的单位再接再厉,开拓进取,扎实工作,发挥科普教育基地在科普宣传方面的优势,按照主动、慎重、科学、有效的方针,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活动,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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